根据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经现场检查和审核,以下企业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》和《青海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》规定的内容,现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25日— 2021年1月3日
监督电话(传真):0977—8218956
通讯地址:海西州德令哈市乌兰东路20号
邮 编:817099
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12月24日